为深入践行“努力让老百姓在黑龙江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好异地诉讼难等问题”的指示要求,兴安区人民法院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便民、利民、为民的水平,积极开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
所谓网上立案是指当事人或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互联网登录黑龙江诉讼服务网或者通过手机登录黑龙江移动微法院的网上立案栏目,向受诉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审核材料后认为符合登记立案条件,则依法予以受理的一种立案方式。
所谓跨域立案是指当事人或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就近选择黑龙江省内任一中级、基层法院作为协作法院,由法院跨域立案工作人员帮助其通过黑龙江移动微法院的跨域立案栏目,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及相关材料,管辖法院依法审核后予以登记立案的工作机制。
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的主要区别,就是前者可以由当事人自行通过手机或电脑在网上向受诉法院提交立案申请,而后者需要协作法院工作人员帮助当事人通过特定系统向管辖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但这两种立案方式的目的是一样的,那就是让群众申请立案更方便,降低群众“打官司”的经济成本,一个是“足不出户可立案”,另一个则是“家门口法院能立案”。
兴安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的目标是提供便捷、高效的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依托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专门服务岗位,建立就近受理、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的立案服务机制,为当事人实现案件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的诉讼服务。
在立案过程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加快构建科学化、多元化、精细化的分案机制,建立以效率为导向的分案标准,制定了精准高效的案件流转、调裁对接、程序转换制度,形成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工作格局,引导当事人选择恰当高效的方式化解纠纷,让正义提速,为百姓解忧。
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平台,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当事人可将提前准备好的起诉状、当事人身份材料、委托代理人手续和身份材料、证据等相关材料拍照录入网上立案系统内,即可实现网上立案。需要跨域立案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就近法院提出跨域立案申请,协作法院将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录入系统内第一时间流转至管辖法院受理案件。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可大大缩短当事人立案时间,减少异地诉讼的时间成本、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多元化的立案服务使兴安区人民法院离群众更近了,增加了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用实际行动践行“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