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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营商 • 秋剑行动 | 兴安区人民法院敦促执行义务人主动履行义务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9-10-17 17:00:42


        为进一步推进“秋剑行动”的纵深开展,兴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负责人李瑶的部署下,前往零公里人民广场、沿河广场、兴东花园小区、光宇小区、新农村、长胜村等村委会、兴安矿、峻德矿、兴安区政府等多处人流密集地张贴《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关于敦促执行义务人在“秋剑行动”期间主动履行义务的公告》,并公布了兴安区人民法院失信人员名单。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侯某某看见公告后,主动联系本案承办人,要求与申请执行人杨某某达成和解协议。10月17日,在兴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46400元现金。

        我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将继续努力,明确责任任务,进一步清理积案,加大执行力度,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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