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提升兴安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感,9月29日上午,兴安区法院到兴安广场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法律宣传活动。
活动中,兴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邢金萍带领我院干警向群众发放印有“扫黑除恶”宣传标识的雨伞、纸巾、矿泉水、笔等居民日常用品,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讲解“扫黑除恶”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呼吁群众积极行动,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下一步,兴安区法院将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发力攻坚,全力整改落实,构建和谐稳定的美好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