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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兴安区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9-08-02 19:30:38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8月1日下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昌和同志在会上做了动员讲话,兴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戚晏榕代表兴安区人民法院党组做表态讲话,兴安区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在编干警及临聘人员参加会议。

    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昌和在动员讲话中深刻阐释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了巡察工作的任务、总体安排和要求,并强调了有关纪律。李昌和就做好这次巡察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巡察工作的责任使命;二是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要贯彻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牢牢把握巡察重点任务;四是要强化政治担当,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戚晏榕代表兴安区法院党组诚挚欢迎市委第一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并代表院党组表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二要统一思想,积极主动接受巡察监督;三要全力配合,统筹协调做好巡察保障工作。

    最后,戚晏榕表示全体干警要全力配合好此次巡察工作,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服从市委统一安排,全面贯彻巡察组的安排部署,确保此次巡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代表院党组恳请巡察组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对兴安法院的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兴安区法院更好的改进自身的不足,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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