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兴安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收集移交督办工作制度》,兴安区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做好涉黑涉恶犯罪举报线索的收集,移交和督办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委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戚晏榕还就该制度中关于工作纪律方面着重强调如下几点:1.利用举报线索进行敲诈勒索、索受贿赂的;2.利用职务之便,擅自获取、处理举报线索的;3.玩忽职守,故意拖延办事办案进程,隐瞒、谎报重要工作事项,影响办理时效,造成严重后果的;4.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和工作纪律的行为,都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