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今天上午11时,兴安区法院召开“涉黑涉恶”案件专项评查会议,组织各庭室对近年来的举报、信访、职务犯罪、涉众型经济案件等进行排查梳理。
会上,院长戚晏榕强调,参与评查的相关人员应严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案件信息、当事人信息、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信息、案件评查结论等相关内容外传,由于个人原因引起不良后果的,相关人员需承担责任。
我院高度重视此次案件评查工作,将此次评查结果记入每名员额法官的业绩档案,作为法官业绩考核、晋升法官等级、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确保评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