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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求人】法以民为本,民以法为天 落实“打官司不再求人”

发布时间:2019-04-23 08:45:57



    为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弘扬法治精神,认真践行省高院石时态院长在工作报告中庄严承诺“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司法需求,增进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我院执行局对此次专项活动做出了整理和宣传。 

    一、特殊标的的强制执行 执行唯一住房、执行被执行人工资收入、养老金、执行配偶财产、未成年子女来历不明财产强制执行等。案例:我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吴某名下银行卡内无存款,名下房产早已过户至其妻子名下,他认为只要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就可以一拖再拖,但经过我院调查,对其房屋查封,网络评估拍卖,在短时间内顺利成交,快速执行回标的。德行天下,法治社会,不让被执行人钻法律空隙,要让其明白学法,知法,立身守法;用法,护法,办事依法的道理。 

    二、失信被执行人特殊行为禁止 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对于失信人员,法律严惩绝不手软,任何人触犯了法律的底线,都逃不过被制裁的结果。 依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公民可根据通报备案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禁止、限制、控制出境的措施,在其案件执结之前,不得离境。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上高速、冻结驾驶证,限制驾驶证车检。限制高消费、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设定金融类公司限制、发行债券限制、股票激励限制、设立社会组织限制、获取政府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等等。并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三、方便快捷强力执行行为 面向社会公布被执行人信息,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有关互联网、移动客户端、户外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案例:我院在执行过程中,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师某两户房屋后,仍有数万元未执行到位,师某声称已无力偿还,开始躲避法律的制裁,申请人王某追款无果后,来我院申请执行。我院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对师某进行了财产调查,但未查得其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为进一步打击被执行人未偿还欠款的失信行为,我院做出了首例悬赏通告,并通过大地财险车险网站、本院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电子大屏幕、全体干警微信朋友圈转发、闹市区、街道等进行全方位宣传,为加速提升执行质效工作做出了非常有效的帮助。有了这些举措,相信能更快更准的为百姓分忧解难。 

    人人守法,法守人人。我们要全方位多角度推进“打官司不求人”的服务力度,引导老百姓理性诉讼,依法维权,法官更需巧妙的使用司法权力,秉持公正之心,树牢司法为民宗旨,打造一支责任、忠诚、担当的法院队伍。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需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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