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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 执行局多重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9-04-11 14:40:31




    2019年,兴安区法院执行局受理三起保全案件,被申请人均是鹤岗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涉案标的额较大,涉案人数众多,速引起执行局的重视。根据仔细调查,此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630万元,涉案农民工人数高达270余人。兴安法院执行局本着维护申请执行人利益的原则,迅速将此房地产开发公司的201户房产进行查封,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

    兴安法院多次与该房地产公司沟通,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并不是想欠钱不还,也充分体谅农民工的不易,但钱款全部压在房产上,自己也是心急如焚,只要房屋正常开盘销售,一定第一时间还款,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鉴于被执行人态度良好,提出的自行开盘销售房屋的诉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自行销售房屋确实能最大限度、最快速度地助力其还清欠款。将查封实物的房产转变为查封房产所变现的房款,也利于实现申请执行人第一时间拿到钱款的个人诉求,化解双方矛盾。在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后,兴安法院执行局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政科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该公司开发的共计201户房产进行查封,虽允许其自行销售,但在2019年2月28日至2022年2月27日这三年查封期限内,办理预售登记、网签合同等相关事宜时需兴安区法院对相应房屋的解除查封手续才可办理。

    兴安法院执行局承诺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本着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利益的原则,通过高效务实的有力举措,不断更新执行理念,改进执行方式,努力助力鹤岗地区营商环境发展,维护辖区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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