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邵战柱罚金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29 16:22:49
邵战柱:
本院受理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邵战柱罚金纠纷一案,本院(2018)黑0405刑初53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黑0405执6号执行裁定书。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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