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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人民法院多项举措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能力

  发布时间:2013-06-20 08:35:12




在审判工作中,我院注重提升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能力,充分发挥其优势作用,把好“四关”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水平。



一是把好选任关。对似任的陪审员人选从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注重吸收专业技术人员,熟悉社情民意的基层组织代表,威望高、有社会影响力、调解能力强的知名人士充实陪审员队伍,切实发挥他们的特长,促进公正审判。



二是把好培训关。年初,邀请业务骨干对陪审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司法礼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官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办法等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才能正式履职。



三是把好实践关。审理、执行、判后答疑、听证、信访接待工作都邀请陪审员参与,扩大陪审员参审面,让陪审员参加庭审观摩评议活动,通过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提高陪审员庭审驾驭能力,以便更好地开展陪审工作;注重发挥优秀陪审员的传、帮、带作用,讲解陪审技巧,讲述心得体会,带好新人。



四是把好绩效考核关。陪审员在履职期间的群众满意率、上诉率、发改率、参审率等方面建立绩效档案,不但作为履职工作评定的重要依据,而且还作为继续提请任命陪审员的重要依据,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健康发展。



截止6月,本院15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息诉率达99%以上,判决后上诉的案件无发还和改判现象。其中,人民陪审员参审民事案件调撤率达80%以上。



责任编辑:郑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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