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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担任审判长 公开审理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8-11-07 11:02:18





    11月6日上午,兴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由兴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戚晏榕担任审判长,兴安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尤丕琳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过程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审判长用娴熟的庭审技巧,严谨的法律术语把控庭审节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环环相扣,充分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意见。控方针对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当庭进行举证、质证。整个庭审过程条理清楚、规范高效。经合议庭评议,此案将于近期公开宣判。

    院长带头办理案件已成为兴安法院常态化工作,既充分调动了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发挥了表率和引领示范作用,又利于全面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动态,进一步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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