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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中院深入兴安区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18-11-06 10:43:29





    11月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督导检查组到兴安区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督导检查,兴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戚晏榕陪同。

    检查组按照第三方评估标准,采取查阅卷宗、调取数据、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2016年以来的实结案件、终本案件、审查类案件、保全案件、信访案件、执行综合保障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并反馈整改意见。

    在座谈会上,市中院审管办主任杨巍传达了上级法院有关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并指出,兴安法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第三方评估工作,查漏补缺,如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兴安区法院表示,将针对反馈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并充分做好人员及软硬件设备保障,全力以赴顺利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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