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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善用法规 助力执行

发布时间:2018-10-25 14:12:39



    9月30日,兴安区人民法院在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执行过程中,调动全体干警合力,在员额法官及所有执行干警的全力配合下,仅用2个小时就完成了此次22户房屋的司法网拍启动工作。22户房屋将在10月31日上午10时同时起拍。(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9月28日鹤岗市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拿着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多名农民工工资,其金额高达1100520元的行政判决书来到兴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我院接到此案后立即启动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当即通过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冻结了该房地产公司的对公账户。此次执行工作力度大,反应迅速,由于被执行人账户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提出通过司法拍卖公司房屋偿还农民工工资。

    为顺利完成这次司法网拍工作,9月30日上午,执行局召开紧急会议组织庭室全体干警讨论此次司法网拍工作的内容和程序,采用了“员额法官+执行员+司法警察+书记员”的新执行模式。9月30日下午2时,执行局立即启动司法网拍程序,对被执行人公司名下的房屋进行司法拍卖,在全局执行干警的全力配合下,当日下午4时,被执行人的22套房屋财产处置、司法拍卖启动、评估、信息录入工作仅用了短短2小时全部完成。

    我院此次司法网拍用时短,启动工作完成快主要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9月1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在执行工作中及时运用了新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议价这项规定,为司法网拍工作节省了时间,为当事人减少了费用,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

    近年来,兴安法院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抽调骨干力量,形成执行合力,加大执行力度,尤其对于涉民生案件我院采取优先立案、优先执行的方式,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题,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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