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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大连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于传生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04 14:50:02


于传生: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任大连与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要求继续冻结你每月工资。因未能联系到你本人,本院在网络平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黑040529号之四冻结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O一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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