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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哪些人可以被委托为民事诉讼代理人?

  发布时间:2013-04-15 08:56:35




    依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58条之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民事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责任编辑:郑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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