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笑宁申请执行孟令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19 14:48:45
孟令淼: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甘笑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7)黑0405民初4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查得你名下车辆一台,现本院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之一,对你名下车牌号码为黑DK3278长城牌汽车车籍予以查封。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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