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隆鑫洗煤有限公司与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保全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14 12:48:59
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你单位与鹤岗市隆鑫洗煤有限公司执行保全一案,本院(2017)黑0405执106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冻结你公司银行存款6794435.76元,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黑0405执保9号执行裁定书,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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