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司法公开 -> 公告公示

常海燕与被执行人牛坤、巴迪、李丹、付健信用卡诈骗罪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1 10:30:00


牛坤、巴迪、李丹、付健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常海燕申请执行你们信用卡诈骗罪纠纷一案,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牛坤银行存款516.06。因未能查找到你们下落,本院在网络平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黑040514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O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