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司法公开 -> 公告公示

齐荣兰申请执行耿尚成刑事附带民事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24 13:00:57


耿尚成:

    本院受理执行你与齐荣兰刑事附带民事纠纷一案,本院(2016)黑0405刑初52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本院向你公告送(2017)黑0405执32号执行决定书,将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