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桂清与鹤岗市宏泰纸制品厂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0 14:20:03
鹤岗市宏泰纸制品厂: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周桂清申请执行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7)黑0405民初8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要求你单位申报财产,但你单位未向本院报告财产。现本院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黑0405执111号失信决定书,将你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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