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上午,申请执行人谢某手持锦旗,激动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真是太感谢了,谢谢您能特事特办,体谅我为女儿筹集手术费的急切心情,谢谢!就是因为这笔执行款能够迅速到位,我的女儿才得到了及时的救治,才没有留下后遗症,太感谢兴安法院啦!”
申请人朴实的话语中,透露着对兴安法院执行局工作的认可。
自今年4月以来,我院执行局改进工作流程,尽量减少申请人跑法院的次数、尽量缩减申请人在法院耽搁的时间,将多项程序凝缩成一道程序,尽量让当事人一次完成。尤其是执行款发放程序,依托案款系统,执行局与办公室财务人员紧密配合,创造了符合发放条件的执行款项平均发放时间为3天的记录。
兴安法院执行局规范执行行为,尽量缩短符合条件的执行款的发放时间,力争在发放款项这样细小的情节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