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勃仁申请执行鹤岗市洪财房地产开发公司、高卫杰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03 15:50:47
鹤岗市洪财房地产开发公司:
本院受理韩勃仁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6)黑0405民初66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黑0405执24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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