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殿景申请执行鹤岗市方瑞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10 14:51:58
鹤岗市方瑞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房殿景申请执行你单位鹤岗市方瑞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鹤劳仲字(2014)第105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在本院限期内既未向房殿景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亦未向本院报告财产。现本院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5)兴安执字第1号执行决定书,将你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书从发出之日起即生效。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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