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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臣林申请执行苏焕伟.刘亚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7-07-20 09:41:20


 

苏焕伟.刘亚英:

本院受理李臣林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6)黑0405民初245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16125日发生法律效力,但你二人未自动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李臣林于201752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7526日向你二人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至今既未自动履行,亦未向本院报告财产,现本院向你二人公告送达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2017)黑0405执字95号限制消费令,如违反本令进行消费,经查实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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