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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雅男申请执行张艳成、李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8 15:40:45


张艳成、李敏: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王雅男执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6)黑0405民初55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们在本院限期内既未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亦未向本院报告财产。现本院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黑040570号执行决定书,将你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

O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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