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法院民一庭提出“让爱提升司法的温度”
作者:张崇明 发布时间:2013-01-21 08:33:28
新年伊始,兴安区法院民一庭针对离婚案件在各类案件总量中排名第一现象,有针对性的开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工作研讨。确定了在离婚案件中决不能生硬的适用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与其他案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案件中掺杂了感情。司法的本质是化解社会予盾,而不是为了司法而司法,只有正确的理解司法的内涵才能正确处理各类社会问题。具体到离婚案件,我们就是要融入爱的力量,使当事人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才能够实现个人、社会、国家的共赢。
责任编辑:郑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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