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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人民法院四个结合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2-04-18 10:02:5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教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院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工作重点、难点、要点,做到四个结合,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社会转型时期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扎实工作,争创佳绩,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是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队伍建设相结合。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导讲话,通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每周五由院领导组织政治学习,并联系工作、思想实际,认真查找和切实整改在司法理念、形象作风、审判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公正意识、服务意识、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自觉树立文明司法、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是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提升司法能力相结合。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大对干警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学习、组织培训、庭审观摩、法官论坛、裁判文书评比等方式,促使干警努力掌握新时期司法审判工作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认识和掌握社情民意的能力、服务大局的能力、法律适用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三是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提高案件质效相结合。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审执业务与评估鉴定等的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审判作风建设,不断探索完善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程序快捷审的新路子,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在法定范围内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四是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各项工作相结合。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紧紧围绕审判工作大局,统筹兼顾、科学安排,促进全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郑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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